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魏宏在全省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攀枝花现场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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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决定在攀枝花召开现场会,专题考察、交流和推动、部署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继今年3月政务服务中心座谈会后,我们再次召开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专题现场会,其目的在于紧紧抓住政务服务中心这个政务服务体系的主要载体,以政务服务中心的标准化推动政务服务的标准化,促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长效化。

在准备这次现场会的过程中,6月下旬,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召开了全国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经验交流会,我省在会上作了《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的发言,会议对推进政务服务建设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这次会议,也一并贯彻落实呼和浩特会议精神。

今天上午, 大家实地考察了攀枝花市和西区政务服务中心,以及河门口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攀枝花市在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中,认识到位、措施落实、机制创新,着力构建一流政务服务综合性平台,成效明显。我认为有三个主要特点:一是市、县、乡三级都建立了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中心,并且向村一级延伸。二是市政务服务中心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惠民帮扶于一体,行政审批部门、公用企事业单位、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中介服务机构、代理收费银行和监督管理部门进驻中心,在中心专门为工商、规建、房管、社保、医保等部门设立档案室提供查询服务。三是标准化服务得到体现。政务服务中心通过审批项目、服务流程、办公设施等方面的标准化体现了良好标准的服务形态。刚刚发言的隆昌县紧紧围绕标准化建设打造综合服务平台,推出“一章一表制”并联审批,审批方式由过去的分别报审变为许可部门主动联合会审,实行联合年审年检,行政效率大为提高;郫县安德镇着力打造便民服务中心,启用便民中心办证专用章,建立前后台协同工作制、行政审批全程代理制、驻点服务园区工作制、个性服务上门代办制等,着力提升基层政务服务水平,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统筹城乡发展创造良好政务环境。各地在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中探索了很多很好的经验,希望大家相互学习借鉴,共同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这里,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必须走向标准化

标准化就是遵循统一、协调、优化原则,制定共同使用的规则和标准,去获取最佳秩序和工作效益。近年来,我们提出的“三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办好政务服务中心、推进绩效管理等,其实都包含着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的意义。特别强调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标准化,其核心指向就是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可以说,政务服务中心的标准化建设,正是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的基本载体。

政务服务中心与传统的行政管理和行政审批方式相比,改进了审批方式,优化了审批程序,建立了规范、透明、高效的工作运作机制,让办事者可以用最短的时间和最小的成本办好事情,这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大制度设计,对改变政府职能,转变政府服务方式有重要的基本意义。自2008年全省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以来,政务服务中心作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主要载体和重要平台,集中体现了效能建设成果。省级成为全国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最少的省份之一;保留的审批事项,原则上都纳入了省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两集中、两到位”的改革,使45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省直部门按要求将审批职能调整集中到一个内设机构,并将该机构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对外办公。今年上半年,省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按时办结率达99.9%,现场办结率达98.5%,群众评议满意率达99.9%。为巩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成果,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走回头路,必须将这一系列改革措施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

衡量一个地区的竞争力,政务服务、投资环境是重要参数。创造开放、优质、高效并在省域范围内基本均衡的一流政务服务环境,是全省上下的奋斗目标和重要任务。如何利用政务服务中心这个平台,通过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成为解决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的关键。目前我省21个市()全部建立了政务服务中心,181个县(市、区)中除甘孜、阿坝两个民族自治州的部分县外,其余168个县(市、区)全部建立政务服务中心,比例达92.8%,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实现了联网运行、一体监控。这些对于我省在全国争创政务环境优势上打下了很好的基础,需要我们把政务服务中心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开展下去。

还应看到,经过近年来的不断探索,政务服务中心也成为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责任政府的重要平台,它不仅极大地促进了政务服务质量的提高,而且有助于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廉政行权。同时,在这种服务方式下,服务对象能够对行政部门的服务质量进行直观比较和公正评判,有利于形成公平、统一的政务服务评判标准,增强对部门绩效考核的可比性和公正性。一个平台办事,统一标准评价,无疑是提升和检验政务服务水平的重要方向。省政府部门年度绩效管理中,开展服务质量的社会公众评价,政务服务中心的评价结果,是一个重要方面。

二、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必须突出重点

2009年初省政府办公厅发文要求推进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项目、审批流程、办事制度、服务类型、服务模式和服务设施“六个标准化”建设,政务服务水平有了质的突破。呼和浩特会议充分肯定了我省的做法。从省里讲,我们必须坚持以“一站式办公、标准化服务、规范化管理”为方向,从各自实际出发,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一是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首先是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的标准化。各地要继续开展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对行政审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公示。除经政府批准同意的外,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必须全部进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凡是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要按照统一的标准编制审批流程,制作办事指南和示范文本,并在本级政府及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实现省、市、县相同层级、相同类型地区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数量、流程、申请条件、申报资料及政务服务中心进驻部门、服务事项的规范统一。要切实贯彻“两集中、两到位”,结合这次政府机构改革,抓好职能调整归并,选好首席代表,做好充分授权,努力实现“现场办结率100%、按时办结率100%”的目标。

二是推进办事制度标准化建设。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基础是办事制度的标准化。要通过抓办事制度标准化建设,用制度规范行为、落实责任、推动工作。结合政务服务中心实际,细化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制定实施办法。在加强行政审批项目管理的同时,要清理、优化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流程,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的办事流程应相同,并定岗定责定时限,实现逐环节、逐岗位在网上直接生成问责。各地要根据“两集中、两到位”之后新的形势,不断完善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完善《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管理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实现内部管理制度标准化。要认真落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岗位责任,充分利用电子监察系统、投诉电话、网络、媒体等,形成全方位的效能监察和督促检查。

三是推进服务类型及模式标准化建设。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重要的是服务类型模式的标准化。要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方案和审批流程,继续推进市场准入、投资建设项目及“同一事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审批”项目的并联审批;要创新行政审批运行方式,依托政务服务中心,积极推行全程代办、延时办理、预约办理、绿色通道、服务上门(下乡)等特色服务;要加快电子政务大厅建设,逐步建成全省各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风格统一、内容规范、信息完备、功能完善的政务服务网站群,实现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咨询、受理、查询、预审、审批和结果公示;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招投标现场服务管理标准化,加强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强化招投标现场管理,严格评标专家抽取程序,建立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人员的诚信档案并定期向社会公告;要加强招投标网站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推进网上招标、独立评标、电子化评标,试行远程异地评标。

四是推进政务服务中心设施标准化建设。政务服务中心场地等硬件设施标准化是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保障。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展示政府形象和为民服务的窗口,要求交通便利、位置适中、方便群众办事。场地面积要根据各地实际,按照实施“两集中、两到位”、现场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及其他社会服务事项的要求加以确定。在场地外观、标牌标识、大厅风格、窗口设置、办公用品摆放、窗口人员着装、工作牌制作等方面,既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也要按照统一的要求实施标准化建设。让广大群众通过到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感受政府对外开放形象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成果,进一步加深对政府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执政为民、优质服务的认同。

三、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应不断研究解决新问题

在推进标准化建设的过程中,不断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们认真研究解决。目前有这样几个问题需要认真研究处理好。

一是关于“两集中、两到位”后的机关分工问题。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两集中、两到位”,这次呼和浩特会议也明确要求,要严格实行“审批职能集中、审批事项集中、审批人员集中”。这种“集中”后,需要进一步理顺政府审批职能部门与进驻中心窗口、政务服务中心与办事窗口的职能和工作关系。目前,我省一些地方在推进“两集中”后大致有两方面的情况。一种是审批事项进中心后,部门明显感到机关工作量大大减少,有的无事可为;有的感到人员分两摊办公后不便于部门职能履行和干部的管理。另一种是个别部门审批事项办理量太少,工作量不饱和,硬行规定人员必须进驻中心造成人浮于事。对此,我们的意见是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后,确实需要认真研究如何全面履行好部门职能的问题,如何发挥好审批职能部门的作用问题,如何有效加强对全体人员的管理包括班子成员的分工问题。据了解,已有一些市、县部门在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后,主动探索审管分离的模式,调整部门内设机构的设置部门职能和分工,使部门的作风更深入、管理更到位。各地应切实研究、分析总结这一工作,注意发现好的经验,带动其他行政审批部门进一步改进工作。至于个别部门审批事项受理量确实过少,没必要专人全职在中心值守的问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可采取多部门设立综合受理窗口、轮流派人值守的方式解决。

二是关于政务服务中心的功能拓展问题。政务服务中心应该成为综合性的服务平台,目前,不少政务服务中心已经集政务公开、行政审批、电子政务、信息发布、行政投诉办理、惠民帮扶、中介服务、公共产权交易等多功能于一体,这个方向肯定是正确的。但是不是所有的公共服务事项都进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是不是所有的服务对象都必须亲自到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应该从实际出发。这不仅涉及到政务服务中心的层级、定位、场地条件,还应该有一些全面的考虑。原则上,县一级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政府采购、国有产权和国有资源(资产)的“招拍挂”等公共服务事项应纳入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但对于一些办事量很大的地方,政务服务事项可以下沉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应组织群众主要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社保、医保、民政福利等所需事项,或者由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主动上门办理、代为办理为好,这样也利于基层干部作风转变和干群关系的密切。还有,在强调政事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的前景下,社会中介组织开展的与行政审批不相关的中介服务,也不宜放在政务服务中心内办理。此外,对于水、电、气及电视收看费等便民服务事项,有条件的地方可在政务服务中心增设服务点,没有条件的地方可不进入。

三是关于政务服务体系的完善问题。为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省政府要求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建立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设置便民服务代办站点。目前全省4629个乡镇已建成便民服务中心的有2529,54.6%。下一步,各地要结合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加强统一规划和资源整合,进一步实现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平台的联接,形成上下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这里明确三点:一是今年县一级必须全部具有政务服务中心。民族地区不要求新建,根据各地实际,要求先挂牌。二是要求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在乡镇办公场所挂牌,形成工作运行机制。三是鼓励人口多一点的村设便民服务代办站点,方便群众办事。已经建有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的地方要充分发挥其作用,未建的地方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创造条件建立便民服务中心,或者是采取其他形式开展好为民便民服务。需要指出的是,基层的便民服务中心与县以上的政务服务中心,在职能定位、服务方式、服务重点等方面,一定要有所区别,一定要体现出基层政府和社会自治组织开展为民服务的特点,一定不能是县以上政务服务中心的翻版,更不能因此造成基层政府的“机关化”,坐等群众上门办事而不主动深入群众搞好服务。


作者:未知 来源:四川省政务服务中心网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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