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区政务服务中心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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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行不定期召开主任办公会和定期召开工作会、例会制度。

二、主任办公会不定期召开,各股室负责人参加。工作会周一上午召开,全体管理人员参加。

三、例会每月召开两次,时间为每月第二周和第四周的星期五下午,参加人员为管理人员和全体窗口工作人员。

四、主任办公会、工作会由办公室负责会务组织等有关事宜;例会由政务监督股具体负责会务组织等事宜。全体工作人员应做好参会准备工作。

五、主任办公会主要研究决定政务服务中心和窗口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工作会主要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研究落实主任会议决定的事项,安排部署本周工作。

    六、例会主要是学习和传达上级最新政策、法律和法规,总结和部署阶段性工作,通报各窗口近期工作动态,对需要协调的事项进行讨论并提出解决办法。

    七、各窗口需要主任办公会或工作会研究决定的事项,应提前书面报送办公室。

    八、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要认真落实会议精神,认真做好本窗口的各项工作。

    九、本制度自200911日起施行。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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