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区政务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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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强化“首问责任制”观念,全体工作人员在工作岗位期间,要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

    二、接待服务对象或接听咨询电话的第一个人即为首问责任人。

三、接待办事人或接听咨询电话,一定要使用“你好”、“再见”等文明用语,杜绝服务态度上发生“生、冷、硬”的现象。

四、接待服务对象特别是接听咨询电话,必须认真负责地回答问题,不得使用“我不知道”、“不归我管”等语言;属于其他窗口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把窗口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办公地点向咨询人讲清楚,或引导服务对象到有关窗口;确实不清楚的问题,也要负责地向服务对象做好解释。

五、属于本窗口工作职责的问题,回答时要坚持“一次性告知”,把应该交代清楚的问题一次向服务对象讲清楚,绝不允许出现因为没有把问题讲清楚而让服务对象多跑路的现象。

六、各窗口对外公布的咨询电话要保证畅通,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得占用办公电话拨打私人电话。在接待服务对象时,如有电话应及时接听,不能因为有人办事就不接听电话。

七、加大窗口巡视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严格按考核制度逗硬考核。如接到服务对象的举报,要根据举报问题的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认真进行处理。

    八、本责任制从200911起施行。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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