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区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承诺
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政务服务质量,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根据《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和机关效能建设“三项制度”的规定,区政务服务中心谨向社会公众郑重承诺: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四川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政务服务事项。
二、坚决按照规范的服务用语和办公礼仪接待办事群众,做到用语文明,态度和蔼,服务周到,全心全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三、坚决做到依法办事,公开公正,不乱收费,不乱摊派,不吃拿卡要。
四、坚决做到收费依据公开、收费项目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办事程序公开。
五、坚决执行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把方便交给群众,把麻烦留给自己。
六、坚决执行限时办结制,保证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对招商引资项目、重大建设项目和灾后重建项目,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七、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和接听咨询电话,并将群众咨询事项中属于本职工作范围的有关办理程序、方法及相关手续等一次性告知咨询人,做到来电必接、来函必复、有问必答。
八、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受理并转相关部门办理,做到事事有回音。
投诉电话:(0839)8622184 (0839)8623806 (0839)862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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