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坝区“四字经”助推灾后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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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又好又快完成灾后重建任务,元坝区优化项目行政审批流程,创新行政审批方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代:即部门代办。采取集中报批方式,对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行政审批和资金拨付审批实行部门代办制度,所有建设项目均由项目主管部门落实专人统一全程代办,并依照相关程序相对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和资金拨付审批手续。如,学校重建由区教育局代办,医院重建由区卫生局代办,派出所重建由区公安分局代办,基层政权重建由区应急办代办,援建项目由受援方主管部门和区政府指定部门代办,区农业、林业、水利、畜牧食品、交通、计生等项目重建分别由相应主管部门负责代办,企业重建(含新建)按责任分工分别由区经济和商务局、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区招商局等部门负责代办。

    并:即并联行政审批。实行限时办结制。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并联行政审批办公室,区发改、财政、规划和建设、国土资源、环保、消防等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分管领导于每周二和周五到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开展并联行政审批服务。

    特:即特事特办。按照急事急办原则,凡纳入全区统一规划的灾后重建项目,在依法行政、程序合法的前提下,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既要坚持原则性,又要体现灵活性,不能因行政审批滞后影响灾后重建项目进度。

    联:即联系项目。坚持责任到人原则,建立健全县级领导干部联系重点工程项目的制度,定期组织召开联系会议,积极协调解决重大项目所涉及方方面面的困难和问题。目前,全区150余个重大项目任务已分解到人头,并明确了完成时限。


作者:佚名 来源:广元市政务服务网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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