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工伤人员相关待遇水平提高七千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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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5月起,全市统一提高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水平,平均每人提高7742元,平均提高21%,提高额度最大的为“农民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将达到32875元。

  根据广元市统计年报提供的数据,2008年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0492元,同比增加3494元。根据现行工伤保险政策规定,与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高低相挂钩的工伤护理费、死亡待遇、农民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7项待遇水平随之大幅提高。提高后,今年全市将增加工伤保险基金支出近1000万元。


作者:佚名 来源:广元市政府网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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