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2007:惠民行动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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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以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把群众的冷暖时刻装在心中,切实改善民生,促进民和,维护民安。要认真落实省、市开展惠民行动的有关要求,切实抓好“十大惠民行动”。①实施好就业促进行动。城镇新增就业600人,确保现有零就业家庭中至少有一名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实现就业再就业。②实施好最低生活保障行动。要加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要应保尽保,人均补助水平不低于80元。要加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增加保障对象,年底要达到8600人,月人均补助要力争达到19元。要加强农村“五保”工作,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供养范围。③实施教育资助行动。按要求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抓好高校贫困生的资助工作,确保我区贫困大学生都能按时入学。④实施好医疗保障行动。要开展好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农村“五保”对象和特困户参加合作医疗个人缴纳部分由民政部门解决;城市低保对象年人均医疗补助要达到50元。⑤实施好农村安居行动。要解决100户农村特困危房户的住房困难问题,确保人人有安全房屋居住。⑥实施好扶贫解困行动。要解决好全区1100名农村绝对贫困人口温饱问题,改善5500名农村低收入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同时,实施好农村交通建设、饮水安全、农民工培训、生态环境保护等惠民行动,从群众最关心的事情入手,办好群众急需、受益的实事,不断改善城乡居民生产条件,提高生活质量和水平。(来源:朝天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7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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