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灯”预警  行政审批“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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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灯”亮了!这意味着离行政审批项目办结承诺时限只有3天了,工作人员必须抓紧办理审批手续。记者近日从市纪委获悉,锦江区依托本区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系统,建立了行政审批效能监查电子网络系统,对审批项目办理情况实行全程网上监督。尤为引人注目的是,该系统实行“超时默许”制度:只要待审批项目超过承诺的办结时限仍未办结,就视为审批获得默许,无论所办项目是否符合审批要求,办事群众都可拿到行政审批许可证,而延误办理的责任人除将受到处理外,还必须督促办事群众,让审批项目真正达到审批要求。

  预警系统:监督审批办理效率

  近日,记者在锦江区政务服务中心网页上看到,网页上的“监管人员”一栏,列出了全区所有正在办理的审批事项,包括编号、申请人员、受理人员、受理日期等,其中还有一个引人注目的子栏目:“超时预警”。

  “这叫‘红黄绿灯预警系统’。”锦江区政务服务中心主任曾代寿说,现在政务中心及各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接受的所有办理证件申请都被纳入了该系统,并以各事项的办结时限为关键控制点。接件后15天以内,系统中该事项条目前亮有“绿灯”,离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以下时亮“黄灯”提示,离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以下时亮“红灯”,也就是“超时预警”。出现“超时预警”时,区政务服务中心将对相关办理单位进行电话督促,要求其加快办理速度。

  超时默许:谁延误谁负责

  “一旦出现了超过办理时限还未办结的情况,则严格实行超时默许。”曾代寿向记者举例说,假设一位群众想开餐馆,要求办理卫生执照,但是由于其消毒池不过关,本来是拿不到卫生执照的,但政务服务中心超过了办理时限仍未办结,根据“超时默许”,这位群众仍然可以拿到卫生执照,而督促群众整改消毒池的责任,则落到了延误办件的工作人员身上,这位工作人员哪怕是自掏腰包,也得承担这一后果。

  “这样做主要是从群众的需求出发。”曾代寿说,如果群众所办的事情不符合办证要求,工作人员也应在办理时限内给出不予办理或是哪些方面需要改进才能办理的答复,“绝不能把群众的事情拖着不办。”

  纪委监督:办证超时将受重罚

  据介绍,锦江区的“红黄绿灯预警系统”还与锦江区纪委联网,区纪委也随时监控证件办理情况,一旦出现办理超时,将扣掉接件窗口工作人员当月的400元绩效考核奖,同时取消当月和年度该窗口评优资格,每个工作人员的损失将在1000元左右。而一旦出现两次超时,相关工作人员将被调离岗位,并按照《锦江区干部问责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同时,锦江区领导也可登录这套系统,随时掌握办事人员的效率、状态等情况。锦江区政务服务中心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谁也不愿意让自己的工作亮起‘红灯’,而且是在领导、群众的监督下。”

  记者了解到,自今年5月预警系统投入运行以来,还没有出现过一例办理超时现象。(来源:四川新闻网)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7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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